公司动态
卫生执法公告
(2008年3号)
根据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》、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: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,每年复核一次的规定,我厅对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届满一年的6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复核。经现场检查,认为蚌埠科卫消毒药剂有限公司等58家生产企业,生产现场符合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规范》的要求,予以复核通过。
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
卫生执法公告
(2008年3号)
根据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》、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: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,每年复核一次的规定,我厅对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届满一年的6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复核。经现场检查,认为蚌埠科卫消毒药剂有限公司等58家生产企业,生产现场符合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规范》的要求,予以复核通过。
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